承办案例:D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而申请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复议

2024-05-14 15:15 王松律师13671810680

案件详细情况

D女士发现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在某地注册个体工商户,向我咨询如何处理。鉴于注册行为违法,通常的做法是注销或撤销;两者的区别在于,撤销的含义是注册行为自始无效,而注销则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个体工商户在有效期间进行非法活动)。

代理D女士向当地区级市场监管局申请撤销,市监局以其注册过程中经过人脸识别认证为由不同意撤销,仅同意注销,最终发出不予撤销的回复。而市监局的依据仅仅是其管理系统中的一张表格中的数据,没有提供人脸图像,没有任何D女士注册时的签字文件。

遂代理D女士向市监局的上级部门当地区级人民政府申请撤销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最终,当地区级人民政府以市监局做出行政决定证据不足为由,要求市监局重新做出处理。


律师点评

本案中,市监局不同意撤销的依据仅仅是其管理系统中的一张表格中的数据,没有提供人脸图像,没有任何D女士注册时的签字文件;市监局做出行政决定证据明显不足。


建议或意见

身份证被冒用的事件时有发生,如被用来注册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开办银行卡甚至信用卡等。身份证被冒用,存在一定的风险,发现时需及时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负责建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对在登记、备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依法分类,有序收集管理,推动档案电子化、影像化,提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对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于3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及时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决定。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在调查期间,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